【綜合報導】當地時間13日通過法律草案,推動簡化非法取得文物的歸還流程。此舉顯示法國在歸還非法取得文物方面邁出有益一步,並受到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國民議會在此次投票表決草案時無人反對,顯示此舉正逐漸成為法國政壇的普遍共識。但有些黨派在草案的具體條文上仍存有不同意見。接下來,草案仍需法國國會兩院磋商,立法程序尚未完成。
法國國民議會發布的草案條文中指出,歸還非法取得的文物是法國與請求歸還文物的國家之間“加強文化、科學和博物館合作的一部分”,被視為法國與相關國家加強合作關係的重要步驟。該草案適用範圍為1815年11月至1972年4月期間,涵蓋法國在拿破崙時代後進行對外擴張,打造殖民帝國的階段。外界普遍認為法國在此階段於世界多個地方特別是亞非地區掠奪了大量文物。此外,草案中對於文物歸還也並未特別針對某個特定國家或地區,所有曾受法國發動的戰爭和殖民掠奪的國家仍具有對被掠奪文物的聲索權。
法國總統馬克宏早在9年前就把推動歸還非洲文化遺產列為法非合作的優先事項之一。法國已收到許多文物歸還要求,其中不少來自非洲國家。由於現行法律的限制,法國歸還非法取得文物的進程目前仍然比較緩慢,因為須經法國議會逐案審議批准,所以真正完成文物歸還的案例並不多。近年來法國分別向貝南、塞內加爾和科特迪瓦等非洲國家歸還了一批文物。
與現行法律相比,草案所提出的文物歸還程序確實有所簡化,這對於請求歸還文物的國家顯然是有利的,但歸還文物仍然必須經過嚴格的流程。草案條文規定了法方文物返還委員會的人員組成和工作方式,同時制定了一套較為完整和具有操作性的文物返還程序,法國國民議會和參議院文化委員會要對是否歸還文物進行“具有約束力”的投票,當委員會至少五分之三的成員投反對票時,則被視為拒絕文物歸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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