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歐盟27日宣布延長對緬甸制裁,繼續對緬甸105名個人和22家實體實施制裁。根據歐盟理事會當日發布的公告,歐盟決定將針對緬甸的製裁措施延長一年,至2027年4月30日為止。公告顯示,歐盟將繼續對緬甸105名個人和22家實體實施制裁,凍結制裁對像在歐盟司法管轄範圍內的財產,禁止個人入境歐盟,禁止歐盟成員國公民和實體提供資金給他們。此外,歐盟將維持緬甸武器禁運,禁止向緬甸出口武器裝備和軍民兩用物項,限制向緬甸出口通訊監控裝備,禁止與緬甸國防軍進行軍事訓練與合作。
2013年緬甸推動改革之際,歐盟與緬甸關係一度升溫,當時歐盟公開稱讚緬甸改革取得顯著成就,決定對緬甸解除除武器禁運外的一切制裁,包括經貿制裁、緬甸官員制裁等。2021年2月緬甸政局突變後,歐盟以「嚴重侵犯人權」為由,對緬甸個人和實體發動數輪制裁。另一方面,歐盟持續向緬甸提供人道援助,用於應對緬甸羅興亞人等族群的人道需求及地震、颶風、洪澇等天災。













你必須登入才能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