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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台端興業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台北訊】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台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3432)於集中交易市場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經證交所於115年4月29日依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10條規定通知須公布財務業務等重大訊息,惟台端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台端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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