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訊】「國民體適能檢測實施辦法」於今(21)日修正發布,該辦法總計10條條文,本次修正其中5條,主要修正部分為增加科技檢測總類、檢測項目及方式,並責成各縣市須規劃相關檢測常模計畫,及每2年回報檢測成果,以進行全國常模分析與建置。未來各機關、學校、法人、團體及合格檢測場所,可依規定辦理體適能科技檢測,提供民眾更安全、更快速且更精準之服務,以協助國人瞭解自身身體組成、肌力、柔軟度及心肺耐力等體適能狀況,進一步培養規律運動習慣。
全民運動署表示,體適能是衡量個人日常生活與環境需求之整體身體適應能力,也是健康促進及慢性病預防之重要基礎。本辦法修正草案前於114年3月至12月召開3次專家學者討論會議, 114年底於全臺召開3場修法說明會議,並於115年4月1日提報運動部部務會報通過,本次修法重點將國民體適能檢測區分為「一般檢測」及「科技檢測」,並規範科技檢測應於全民運動署認可之科技檢測場所辦理。未來成人科技檢測將採身體組成分析、握力、護背式坐姿體前彎及漸進式原地抬膝踏步;65歲以上銀髮族則採身體組成分析、握力、椅子坐姿體前彎及2分鐘固定頻率原地抬膝踏步,透過標準化設備與數位化流程,提升檢測安全性、結果一致性及可比較性。
全民運動署進一步說明,科技檢測並非取代一般檢測,而是提供民眾另一項更便利之選擇。透過科技化檢測方式,民眾可於6分鐘內完成體適能檢測,並透過全民運動資訊系統紀錄檢測結果,作為後續運動建議、課程選擇及再檢測追蹤之基礎。全民運動署也於115年推出「國民體適能科技檢測常模建構計畫」,規劃由合格科技檢測站執行,將在全臺提供逾7萬人免費檢測體驗,檢測後將資料上傳至全民運動資訊系統,逐步建構符合年齡、性別及地區分布之國民體適能科技檢測常模資料庫。
為健全體適能業務發展,全民運動署規劃以國民體適能為核心之中長程計畫,從全臺設站營運、運動課程銜接、在地體適能指導員人才培育及訪視輔導等四大面向推動國民體適能服務體系。計畫將逐步擴充科技檢測站與國民體適能推廣中心服務據點,建立「檢測、運動建議、運動課程、後測」循環機制,讓體適能檢測不再只是一次性量測,而是提供民眾可理解、追蹤、改善之健康促進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