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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泰山企業公司、福壽實業公司、福懋油脂公司及南僑投資控股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 各處以新台幣30萬元違約金

 【台北訊】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有關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218)、福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219)、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225)及南僑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1702)使用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之油品原料不符法規標準,因事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對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乙事,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51款規定之情事,惟前揭公司均延遲將相關資訊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對上述四家上市公司各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0萬元,並函知該等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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