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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冠西電子企業公司違反內部控制規定 處以新臺幣10萬元違約金

 【台北訊】臺灣證券交易所表示,冠西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466)對子公司監督與管理之執行經核有缺失,證交所依「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查核作業程序」第9條第2項規定,對冠西公司處以違約金新臺幣10萬元,並函知冠西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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