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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事業報備前偷跑、變更制度及商品未事先報備 挨罰50萬元!

 【台北訊】公平會委員會議通過,世紀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未於開始實施前向該會報備,及變更傳銷制度及銷售商品未事先向該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處新臺幣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世紀全球公司自114年7月21日起即對外招募會員,規劃分層分潤制度,使會員得透過介紹他人加入,建立多層級組織,並得因被介紹者再介紹他人參加及購買商品而獲得獎金,遲至114年8月17日始向該會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復表示,世紀全球公司實施多層次傳銷後,於114年9月間開始實施「指導對等獎金」,另114年12月17日至115年2月7日銷售「十喜開運佳餚預購優惠」等6項商品,上揭事項屬變更傳銷制度及銷售商品,也未事先向該會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
 公平會再次提醒,多層次傳銷事業除應於開始實施傳銷行為前報備外,如果有法定應報備事項之內容變更,也應事先向該會報備,並遵守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相關規定,以避免違法遭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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