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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專業人力 8月1日起 調高機場消防員危險加給

 【台北訊】為反映機場消防人員勤務的專業性與危險繁重現況,行政院核定調高危險職務加給。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表示,所屬16處機場將分為2級,第一級每月支領9,700元,第二級每月支領7,760元,依行政院核定,將自8月1日起生效。
 民航局指出,全台機場均為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必須依據國際民航組織(ICAO)標準,配置專責機場消防人力,除負責傳統火災搶救外,也應對日益複雜的多元災害,乃至恐怖攻擊等,特別是航機在空中有任何異常情況,消防員就必須全程待命,以確保營運與飛航安全。
 為妥善應對挑戰,民航消防人員必須具備高度專業知識,熟稔航空器結構與特種消防車輛裝備,並精通航空救護技能,方能在極短時間內達成高效應變。近年隨著航空業強勢復甦,民航局各航空站航班架次持續攀升,使得消防人員的出勤量與工作負荷大幅增加,更顯示機場消防人員職務的繁重與危險性。
 為合理反映第一線機場消防人員勤務繁重現況,民航局近年積極爭取,調高機場消防人員之「危險職務加給」。在行政院與交通部全力支持下,行政院參酌其他消防人力危險加給標準,於本月9日核定機場消防人員危險職務加給,並自8月1日起生效。
 民航局指出,全台除桃園國際機場以外的16處機場,未來危險職務加給將分為2級,松山、高雄、台中、澎湖、金門與台東等6處機場為第一級,每月支領9,700元;其他機場為第二級,每月支領7,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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